开始的时候只是想快乐地搞颜色,但不知不觉就写成这样了。当我回过来回看自己写下的故事的时候我才有了以上这些分析和探讨,很有意思,也很奇妙。 《登高》真的很奇妙,给了我很多全新的体验。写下头三章的时候我感觉五六万字应该能够写完,写到五六万的时候感觉十万,然后十五万,二十万,最后停在了三十多万。开始以为一个月就能写完,结果从五月写到十月。在这之前我只有一篇完结的故事,仅仅四万字。以前看到别人写十万、三十万都觉得好厉害,从没想过自己也能写那么多。但大家好像都觉得我短,笑。 其实我有在控制字数,减少废话和无意义的剧情,但写《登高》的时候字数真的涨得快,以前写一天,千字,写《登高》随手写一会儿,也是一千。这篇文前期基本是在上班摸鱼的间隙写的(后期从摸鱼的间隙变成一摸一下午),...
穿书穿成漂亮女配?颜值爆表,身材火辣,有钱有势,男主什么的请不要来打扰我的精致白富美生活!什么商业联姻,豪门夫人,白莲花你尽管拿去,姐要开辟属于自己的新天地!果断离婚,出国深造,一战成名,她现在是闪闪发光的珠宝首席设计师,此时,某位前夫按捺不住求复合。莫清璃,我可是你丈夫!某前夫咆哮。某女无所谓的涂着指甲,没事,你死了,我会葬夫回头草什么的,我才不要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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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傅大佬的媳妇甜又野秦简兮穿到了一本甚是狗血的小说里。她是被苦情的女配,被男主退婚,被女主利用,被男配报复。为家人奉献肝和肾,反正哪儿需要她添砖加瓦,就会把她往哪搬。这真是舔狗舔到一无所有,...
关于重生七五春色撩人上辈子,她遭遇了最凄惨的人生,也曾跌落到了地狱的深渊。这辈子,她只想把自己的人生织成锦缎,带着公爹,带着孩子,再顺路捎上他,奔小康,当土豪,打开胸中的丘壑,舞一出满堂辉!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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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余生相望不相思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