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时候,当时的感情正浓烈,疗情伤时期也是最适合写这段初恋的时机,只是碍于当时太多谜团没有解开,也无从下笔。 随着时光荏苒推进,阅歷增加,能下笔时的时候感情却淡了,也写不出当初的深刻感情。 因为只想完整记录这一段感情,对我来说,是一个珍贵的回忆。 起先,故事的名字是很俗套的「烈火青春」,记录自己青春时期的勇敢追爱,因为爱得太热烈就像烈火一样,但是只有大部分的雏形,写到一半发现中间的纠葛空白了一大段,无法交代为什么自己会陷得那么深,于是只能把日记全部翻出来开始考古,把整个故事的始末都整理出来,故事还原度可说高达95%,剩下的5%就是已经太久远而记不得的细节,当然,苦涩的部分也让我撕开已经结痂的伤口,就是不想让自己的初恋留下不清不楚的纪录。 ...
穿书穿成漂亮女配?颜值爆表,身材火辣,有钱有势,男主什么的请不要来打扰我的精致白富美生活!什么商业联姻,豪门夫人,白莲花你尽管拿去,姐要开辟属于自己的新天地!果断离婚,出国深造,一战成名,她现在是闪闪发光的珠宝首席设计师,此时,某位前夫按捺不住求复合。莫清璃,我可是你丈夫!某前夫咆哮。某女无所谓的涂着指甲,没事,你死了,我会葬夫回头草什么的,我才不要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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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傅大佬的媳妇甜又野秦简兮穿到了一本甚是狗血的小说里。她是被苦情的女配,被男主退婚,被女主利用,被男配报复。为家人奉献肝和肾,反正哪儿需要她添砖加瓦,就会把她往哪搬。这真是舔狗舔到一无所有,...
关于重生七五春色撩人上辈子,她遭遇了最凄惨的人生,也曾跌落到了地狱的深渊。这辈子,她只想把自己的人生织成锦缎,带着公爹,带着孩子,再顺路捎上他,奔小康,当土豪,打开胸中的丘壑,舞一出满堂辉!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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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余生相望不相思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