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的抽屉底下压了十年,纸张都泛黄了,字迹也模糊不清。我当时拿着那稿子久久不能平静,也许不是感动这么简单,也许,还有一种伤痛在里面。虽然创作的时候只有十七岁,文字生涩,但却真实地表露出了那个年纪特有的玉石俱焚的决绝,而且受各类爱情小说的影响至深,我跟很多同龄的女孩子一样,骨子里激荡着强烈的爱与恨,这种爱与恨自然而然地被我赋予了小说人物。 就像书中的樊疏桐和朝夕,他们本质上都不是坏孩子,他们只是因为个人经历和所处的环境异于常人,于是不被理解,不被接受,慢慢地个性变得极端而激烈。这多像是我们曾经的自己啊,年少莽撞,做事不计后果,不经意犯下的错最后要用一生来忏悔。那个时候的勇敢是现在三十多岁的人不敢想象的,人长大了,胆子反而会小,做什么事都会首先考虑代价,划不划算,应不应该,于是错过了...
窃钩者诛,窃国者侯,窃天地人心者,或为神圣仙佛。天地之道,无边无际红尘人心,无穷无尽。且看吾孤身只手,将这天地一手偷之。血巢①血巢②血巢③血巢④血色海洋27310288,新晋500超级群!...
结婚两年后,夜昱霆给出离婚协议,替嫁新娘赫晚晚爽快签字。一年后,快递员抱着一个婴儿,夜先生,这是您的快递,发件人说这是您的亲生子,请您当面签收。夜昱霆???七年后,赫晚晚终于回国,成了万千普罗大众心里最受欢迎的散财仙女,超级女神。夜昱霆看着她身边长得同自己如出一辙的小女孩,只觉得,疯了。再后来,人人闻风丧胆的夜先生默默拿出键盘老婆,我错了。妈咪,爹地已经跪了三天啦,他问你愿意复婚了吗?...
仙路通长生,至尊能逍遥,当长生不再逍遥,众生皆为囚徒,于是阴谋丛生,内乱迭起,外族入侵,在这样一个世界当中,有这样一位少年,他逆流而上,踏血而行,斗枭雄,灭诸王,于百族之中横行无忌,杀出一条通往至尊宝座的长生仙路!仙路无尽,至尊有期,他用鲜血铸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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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墓里爬出来的时候,刚好七岁。直到很久以后,再回想起这件事,似乎一切都是冥冥之中安排好的,或许就是从那一刻开始,注定从那墓里爬出来的我,将开启一段惊险神秘而且匪夷所思离奇的传奇之旅。龙,已动,山河色变!完结文我当方士那些年2890探灵笔录9047君不贱粉丝官方交流群450608229入地眼官方交流群...
是纨绔?是高手?是艳遇?是传奇?金陵第一美女要为他带绿帽子,别人以为他纨绔成性,他选择独身离开,别人以为他软弱无能,他强势回归。他不择手段,亦或是玩世不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