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分有趣。当初本来只想写一个大约五六十万字的小说,没想到最终成文竟有这么长。如今九十余万字终于交卷,能创作出这样的作品,我真的很开心、很满足。虽然不能强行自称这是什么传世经典,但我真心希望这部作品可以在一部分读者心中,占据一个特殊的位置。本文标题命为《关于我的超时空狙击战》,其中的“我”究竟是谁?是戏剧冲突的绝对中心、被称为“时光之徽”的时徽(们)吗?是,又似乎不止于此。硬要破题的话,我愿称之为爱。因“时光之徽”一说来自文中艾登·斯科特(亦是最得我偏爱的角色之一),他说“愿爱如时光之徽,冥冥岁月里刻下痕迹,世世代代中留下传说”。而纵观全文,诸多角色都在为不同种类的爱而战斗。无论爱情、亲情、友情,亲子之爱、手足之情、知己之交、君臣之谊乃至家国情怀,只有爱能跨越时空,给书中人以慰藉和鼓舞。爱很好...
(宠文,1v1,双洁)穿成农女丑八怪,附带萌包子一枚,极品一堆。林宛清撸起袖子就是干!发家致富赚银子,怼天怼地怼极品,没事儿逗逗小包子,日子别提多惬意了。谁知某天突然冒出来个俊美无比的大将军,...
洪武二十五年,朱英来大明第十年,于西域创下偌大基业。燕王府中,朱英和后世永乐大帝朱棣相谈正欢。时日四月二十五,大明太子朱标薨。朱英随朱棣南下京师吊唁。朱棣可恶至极!没想到竟是本王亲手送他上位。朱元璋老四是个好孩子,把大孙给咱送来了。朱英日月光辉之下,皆我大明江山!...
风云跌宕的唐初,铁血与柔情共存,且看赵文振如何长袖善舞...
一个二十一世纪的特种兵唐善清,却因为做了一个噩梦而穿越到一个古代当了三小姐。为了摆脱被人欺负的命运,身为特种兵转世的唐善清就找个机会,在夫人萧氏面前,借助她的力量恨恨地教训了段嬷嬷和田姨娘一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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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玥穿书了,无情打工人穿到了种田文里成了未来首辅的童养媳。原主她性格乖张不讨人喜,因为偷人而被乱棍打死。而男主陆淮却升官发财娶老婆,一路官至首辅风光无限。林玥穿来后洗心革面重新做人,死死抱紧男主和婆婆大腿成为家中团宠。利用现代信息差摆摊开店供男主上学,还风风火火开起养殖场倡导村民科学养猪。待到男主功成名就,女主满心欢喜想要回到现代,却被一代名臣堵在巷尾亲亲娘子,留在为夫身边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