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种沉重之后被弹起来的轻松。沉重是因为写得太累了,如工作时的长篇报告,一个字一个字坚持不懈的敲出来,真是一种考验。既要逻辑清楚,知道自己在说什么;还要尽量减少错别字,以方便且尊重读者。如此,虽然不像以前用钢笔写字时手指起茧,却也是几乎把键盘磨掉一层。 不过,这一切都是值得的。因为完成了一个故事,把头脑中的构思化成了现实。如果现在不肯用功的写、坚持着写,用不了多久,所有的灵感便开始僵化,最后烟消云散,一点痕迹不留。很多年后,空空然的想着,我曾经记得有这么一段好的故事。 也有人问我为什么不专职写,这样不更好?其实不然,不会更好。 一是我确实有本职工作,是我喜欢的,也是需要的,写连同写诗都是业务爱好。业务时光,是除了工作八小时之外的时光,除去吃喝拉撒睡...
窃钩者诛,窃国者侯,窃天地人心者,或为神圣仙佛。天地之道,无边无际红尘人心,无穷无尽。且看吾孤身只手,将这天地一手偷之。血巢①血巢②血巢③血巢④血色海洋27310288,新晋500超级群!...
结婚两年后,夜昱霆给出离婚协议,替嫁新娘赫晚晚爽快签字。一年后,快递员抱着一个婴儿,夜先生,这是您的快递,发件人说这是您的亲生子,请您当面签收。夜昱霆???七年后,赫晚晚终于回国,成了万千普罗大众心里最受欢迎的散财仙女,超级女神。夜昱霆看着她身边长得同自己如出一辙的小女孩,只觉得,疯了。再后来,人人闻风丧胆的夜先生默默拿出键盘老婆,我错了。妈咪,爹地已经跪了三天啦,他问你愿意复婚了吗?...
仙路通长生,至尊能逍遥,当长生不再逍遥,众生皆为囚徒,于是阴谋丛生,内乱迭起,外族入侵,在这样一个世界当中,有这样一位少年,他逆流而上,踏血而行,斗枭雄,灭诸王,于百族之中横行无忌,杀出一条通往至尊宝座的长生仙路!仙路无尽,至尊有期,他用鲜血铸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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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墓里爬出来的时候,刚好七岁。直到很久以后,再回想起这件事,似乎一切都是冥冥之中安排好的,或许就是从那一刻开始,注定从那墓里爬出来的我,将开启一段惊险神秘而且匪夷所思离奇的传奇之旅。龙,已动,山河色变!完结文我当方士那些年2890探灵笔录9047君不贱粉丝官方交流群450608229入地眼官方交流群...
是纨绔?是高手?是艳遇?是传奇?金陵第一美女要为他带绿帽子,别人以为他纨绔成性,他选择独身离开,别人以为他软弱无能,他强势回归。他不择手段,亦或是玩世不恭?...